说到垃圾处理,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生活垃圾。但是,在垃圾当中还有一部分非常特别,那就是医疗机构产生的垃圾。这些垃圾应该怎么处理?如果处理得不好,又会出现什么样的事情呢?重庆市环保部门在查获一个非法废品回收站时,一次就发现了33.5吨违规收购的医疗垃圾。
背景新闻
□央视记者陈雅鄢琳李文辉
查处非法收购站惊现33.5吨医疗垃圾
2007年8月,重庆市环保部门接到市民的举报,查获了一个非法废品回收站。
这个回收站和一般的回收站不一样,它回收的全部是医用一次性输液器、针头等医疗垃圾。
这个非法废品回收站的地点在重庆郊区一个农家后院。时隔半年之后,记者和重庆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再次来到这里。在现场,还能发现遗漏下来的一次性输液器等医疗垃圾,而当时这个200多平方米的后院堆满了一袋袋的医疗垃圾,总重量达33.5吨。为了处理这些医疗垃圾,重庆市环保局动用了十几辆大卡车。
这些医疗废弃物的危害非常大,比如一次性输液器,其针头上肯定沾染了病人的血液,输液管里可能也有一部分回血,如果这个病人带有传染性疾病和其他病毒,其使用的输液管没有被消毒焚烧而流失出去,其疾病可能是被传播的。正是基于医疗废弃物的危害性比较大,国家对此作出很严格的规定。
这个非法废品回收站被及时查处,可以说成功地阻止了一起可能的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不过,庆幸的同时,又让人们感到不安:因为根据规定,医疗垃圾应当统一销毁和填埋,不得流入社会。而这33.5吨的医疗垃圾从何而来呢?
统一回收处理单位交接存在漏洞
目前,重庆的医疗废物的处理是在主城区集中焚烧的。2004年,重庆市投入几千万元,成立了一家医疗垃圾处理中心,主城区的医疗垃圾都归它统一收集和销毁。可从查获现场的一些证据来看,这33.5吨医疗垃圾的主要来源是重庆市主城区各大医院。有了专门的医疗垃圾处理中心,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医疗垃圾流失呢?
重庆市医疗垃圾处理中心负责人说,目前该中心走的工艺路线主要是焚烧,进入中心的医疗废弃物不可能再流出去,对此他们管理得非常严格。
这位负责人说,他们只能保证收集上来的医疗垃圾全部被销毁,至于没有收上来的医疗垃圾,他们就无法保证了。
记者在重庆市医疗垃圾处理中心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收集医疗垃圾时,根据规定,双方交接的登记表应当注明从每家医院收集上来的医疗垃圾桶数和重量,可记者看到很多登记表只填了桶数,没有具体的重量,有的甚至连桶数都没有填,完全是空白。
“我们以前发现过这种情况,有的医院的数量不一致,差几百公斤的也有。”重庆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说,之所以要求在登记表上注明桶数和重量,就是为了对全市医疗垃圾的回收和销毁情况进行监控。如果只写桶数或者什么都不写,那重庆市每家医院每天到底产生了多少医疗垃圾?重庆市医疗垃圾处理中心回收了多少?收回的垃圾是不是全部被焚烧?这一切疑问都没有了答案。医疗垃圾的流失就有了可能。
重庆市医疗垃圾处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说,交接单之所以没有注明具体的重量,责任不在他们,主要是重庆市许多医院没有按规定对医疗垃圾进行分类和称重。
调查医疗机构医疗垃圾管理混乱
为了印证这一点,记者进行了调查。在重庆中心城区的一家医院,记者还没有进这家医院的大门,就在医院的外墙角发现一个清洁工正在拆解废旧输液瓶盖上的铝皮。
“你把这瓶盖分开干什么?”面对记者,这个清洁工有些支支吾吾。
输液瓶属于医疗垃圾,是不允许清洁工私自处理的。这个清洁工是从哪儿得到的这些输液瓶呢?这个清洁工把记者带到了医院四楼的楼梯间。
“输液瓶都是这样堆在这里的,还有用过的输液管用消毒水泡过,然后拎来倒到桶里。这几个塑料桶就是这家医院集中存放医疗垃圾的。”这个清洁工说,她的输液瓶就是从这儿拿走的。
根据规定,医院每天产生的医疗垃圾不仅要派专人负责,还得进行分类和称重登记。那么,这个清洁工为什么能够拿走这么多的输液瓶呢?
医院负责人给了记者这样的答案:虽然按规定从科室交过去的医疗废弃物都应当称重登记,但他们目前还没有这样做。
没有分类和称重,也没有人专门管理,清洁工拿走废弃的输液瓶当然就很容易了。而这家医院对医疗垃圾的处置更加随意,在这家医院的一个护士站,医疗垃圾不仅没有专门收集起来,还散落了一地。记者找到医院的负责人,负责人表示,医院的医疗垃圾隔三天收一回,由重庆市医疗垃圾处理中心来回收。医疗垃圾处理中心没给医疗垃圾专用桶,都是医院自己拿桶装起来的。在医院放置期间,每天用消毒水泡着。
管理如此混乱,怎能保证所有的医疗垃圾被统一收集和销毁?33.5吨医疗垃圾的流失也就不足为奇了。
当这家非法废品回收站被查获之后,33.5吨医疗垃圾被拉往重庆市医疗垃圾处理中心销毁。非法废品回收站的负责人被警方以涉嫌存储危险物品罪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追查之中。
个案尚在追查管理现状令人担忧
这个案件虽然告一段落,可作为医院的主管部门,重庆市卫生局对医疗垃圾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是否知情?
重庆市卫生局承认,他们在医疗垃圾管理上确实有些不到位的地方。但自从这家非法废品回收站被查处之后,他们就下发了一系列的文件,要求各医院加强医疗垃圾的内部管理。现在情况得到了很大的改观。
重庆市卫生局认为他们对医疗垃圾管理比以前规范了,可记者在离开重庆前,听到了这样一个说法,让人很是不安。知情人说:“我想收(医疗垃圾)还收不到,有专门人在医院收,他们办了证,一年交好多钱。并不是政府的公司在统一回收。现在都是私人老板能到大医院收,像我们当地那些农民还办了证收。”
这个知情人在重庆专门从事废品回收工作,据他介绍,目前重庆市许多医院将医院内的垃圾一次性作价卖给了社会上的一些废品回收人员,这其中也包括医疗垃圾。
记者问:“我听他们说,只卖平常的生活垃圾,塑料管、输液管不会随便给你们吧?”
知情人说:“不给,医院都存起来,我没有买到,都是我们同行买的。”
那么,事情到底是不是这样呢?经过多方努力,记者见到了这样一份笔录。这份笔录就是去年8月重庆市打掉的那家非法废品回收站的负责人向警方做的供述,其中提到他曾在重庆市一家大医院的胡姓工作人员手中多次购买医疗垃圾,总重量在5吨左右。从这点来看,重庆市的一些医院违法处置医疗垃圾的说法并非毫无凭据。
法律保障有效处理危险废物
撒贝宁(央视《今日说法》主持人):这是比较大的一起非法收购医疗垃圾案。现在当事人被以涉嫌储存危险物品罪刑事拘留,那么这样一个罪名是怎么回事?
别涛(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储存医疗垃圾情节比较轻,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就首先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收储危险物质的包括含病原体这类危险物质的,因为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处以15天以下的拘留。造成污染的,就构成非法储存危险废物罪。要适用《刑法》的规定,处以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撒贝宁:在我国的法律当中,对于这样一种危险废物,是怎么来通过制度保障它能够得到有效处理的?
别涛:全国人大制定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又专门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的经营许可证管理条例》,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也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和标准,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就是《医疗废物行政处罚管理办法》。
医疗垃圾有严格的处理流程
撒贝宁:可以说,控制这种医疗机构产生的垃圾,法律框架是非常明确的。但是具体落实到我们的处理过程当中,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流程?
别涛:对医疗垃圾的控制可以分为内和外。医院之内,是医院内部负责卫生部门监管。首先,在医院里应该有专门的管理制度,要有专门的管理岗位或者人员来负责这项工作。其次,具体科室的各个医护人员对其在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应当及时收集、分类储存,然后集中地交存。这些应该有专门登记,登记必须有资料的保存,这些医疗废物的数量、种类、流向都应该有详细的记载。资料保存不得少于3年,医疗废物应及早地移送给专门的处置机构进行处置,而且这个处置机构应该具备相应的危险废物处置资格,并从环保部门获得了许可证。
撒贝宁:在两个部门交接的过程当中,有的时候是不是可能会出现一些疏漏?
别涛:有可能。但是法律设计有一些衔接程序,法律上有一个制度叫危险废物的转移联单制度。这个联单应该是随同医疗废物一起流动,就跟医疗废物的身份证一样。
通过监管提高医疗机构责任心
撒贝宁:从记者调查来看,重庆有关部门对医疗垃圾的管理情况不是特别乐观。
别涛:我认为,这暴露出医疗卫生管理机构和监管部门有失职的地方。我们有必要加强抽查,每年抽查一下医疗废物的处置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然后把这些结果公开,推动这些医疗机构正视国家的法律法规。
撒贝宁:如果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办,医院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别涛:医院可能被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直接责任人员,轻则警告、责令改正,甚至降职、撤职,如果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撒贝宁:2008年或者说是未来,咱们环保部门对于医疗垃圾处理的态度以及举措是什么?
别涛:我们想推动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风险的责任排查制度,还有一个就是要加强对医疗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要公开,促使企业感到一种压力,要加快整改。而且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的,不要手软,要严格查处。只有通过查处,才能推动更多的人来自觉遵守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
撒贝宁:这样一些医疗垃圾如果处理不当的话,危害的可能不仅是一个或者两个人。所以,无论是参与到这个事件当中的回收机构,还是产生医疗垃圾的医疗机构也好,都应该本着高度的责任心做好这件事情,确保这些医疗垃圾在使用之后能够得到有效的安全的处理。 刘静整理
【编辑:王赛特】